东旭蓝天:关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4-013 特别提示: 鉴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尚 未审议和披露,公司目前无法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故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原因 2024 年 4 月 29 日晚,公司披露《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提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无法在法定期限(2024 年 4 月 30 日)内披露。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9),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