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3732 分 类 发布机构 证监会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文 号 证监许可〔2023〕2725号 主 题 词 一、同意你公司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36,562,60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2,264,400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注册的批复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