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同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延期召开的理由并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