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民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关于对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关于对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贵部向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控股"或"公 司")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208 号 》已经收悉,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会计 师")对关注函所提及的需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 慎核查,现答复如下: 1.请说明报告期内典当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是否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及以前年度存在重大差异。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 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 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 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 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 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