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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民控:关于公司董事长因非本公司事项被出具警示函的公告

北京证监局认定公司董事长方舟先生在担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总裁期间,对泛海控股未及时、准确 披露债务相关事项以及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等 规定,北京证监局对方舟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当事人如果对上述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上述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上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 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4-5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因非本公司事项被出具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27日,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董事长方舟先生的通知,获悉方舟先生被北京证监局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涉及事项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对本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