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通程控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 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职能管理部门。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提 供对外担保,也不得与任何单位相互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