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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控股:【通程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TONGCHENGTONGCHENG(SZ:000419)2024-04-19 14:53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投资评审小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