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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南华生物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LandfarLandfar(SZ:000504)2024-03-28 08:22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完善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运营管理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南 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南华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评估、监督、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以及评估、监督内部控制。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和联络、召开等会议举办 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下属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公司董事会及 其审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 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