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太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 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南京红 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下称"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 活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