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太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 1 - (2023 年12 月修订)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 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南京红太阳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