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太阳: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 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职权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12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条 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时,股 东大会对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采取累积投票 - 1 - 制。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