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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置地·栢悦中心 12 楼 电话:(0551)65633326 传真:(0551)65633323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法律意见书 [2023]国浩合肥(皖能电力)非诉字第 003 号 致: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安徽省皖能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浩律师(合 肥)事务所接受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王飞、夏发柱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