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 形,不存在需要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和陕西电子信息集团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8.3950%的股权,同时,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