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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三峡A: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CHQSXPCHQSXP(SZ:000565)2024-04-22 11:54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宋蔚蔚、余长江、陶长元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重庆三峡油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并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及董 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