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 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一次性提 款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目前存在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和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冻结的问题。 1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