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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ST工智的监管函
HGZNHGZN(SZ:000584)2023-09-13 10:31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51 号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 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前述暂时补流期限 届满,你公司未在到期日前将前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1.4 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6.3.15 条、第 6.3.16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