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 60 号 7 幢 04 层。 经查明,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 年,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工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大直")向江苏海渡教育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渡")增资 5,400 万元,苏州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1191 号 关于对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对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苏州严格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 — 2 — 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 申请应当统一由 ST 工智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 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0755-88668240)。 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严格")公开承诺江 苏海渡 2018 年至 2020 年三年累计实现经审计净利润 3,600 万元, 如江苏海渡未实现业绩承诺,苏州严格应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