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月)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 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