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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工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HGZNHGZN(SZ:000584)2024-03-12 10:3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