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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YCHYC(SZ:000586)2024-05-07 10: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 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 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