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关于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年9月4日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8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七十三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 第七十三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 |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 |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 |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向上 | | 作出述职报告。 | 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 | | | 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独 | | | 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