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节能太阳 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根据《公 司章程》及全体股东授予的职责和权利,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证券市场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