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 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 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出拟选聘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