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 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承接了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等,对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 容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