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有序推 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成员管理机制,根据党中央、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和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工作指引,按照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成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作为领导班子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 顾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实行契约化管理,主要是遵循市场规律、体现公 司特点和实际,对经理层成员实行聘任制,明确任职期限,并 通过签订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和业绩责任书,约定经理层成员 责任、权利、义务,实施聘期管理和目标考核,激发经理层成 员干事创业活力。 第四条 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公司治理规范原则; (三)坚持以业绩为导向的市场化管理原则; (四)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 1 —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前置研究讨论经理层成员聘 任协议及业绩责任书主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