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第三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4 年8月26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经讨论,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 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 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 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