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按照法律、证券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对应当对外告知的信息履行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而投资者尚未知晓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