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023年12月修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规则。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半数 以上。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