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融资管理制度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行 为,有效控制融资风险,提高资金的调控和使用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 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 融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 行为完成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行为完成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保理融资、资产证券化等。 第四条 公司应遵循下列原则,准确把握融资业务的规模: 第五条 公司在进行融资时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时,参照公司 其他相关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