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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SDRSDR(SZ:000603)2024-04-26 11:0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 制,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审 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