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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JILIN AODONGJILIN AODONG(SZ:000623)2023-12-04 10:49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