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Pangang Pangang (SZ:000629)2023-12-28 12: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攀钢集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钒钛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钒钛股份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综合财务成本;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5.00 亿元; 3、投资方式:采用公开询比方式,在金融投资"低风险金融产品"范畴内,购买 "固定收益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合同上明确约定理财资金保本和理财固定收益 率(年化);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