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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关于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66 号德宁国际中心 28、29 层 邮编:750000 电话/Tel: +86 0951 6011966 邮箱/E-mail:grandallyc@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四年一月 | 释 义 2 | | --- | | 第一节 引言 5 | | 第二节 正文 7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4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6 | |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19 | |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2 | | 六、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23 | | 七、发行人的业务 23 | |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3 | | 九、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25 | |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5 | | 十一、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和收购兼并 26 | | 十二、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7 | | 十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