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8.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修订)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 成,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下称简称"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 正副董事长、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