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茂化实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 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茂名石化实华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相关信息进 行审计的行为。 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