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铜陵上峰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新能源")、颍上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颍上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铜陵上峰绿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绿 润")因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铜陵新能源、颍上 新能源和上峰绿润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开发区支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1,220 万元的融资授信(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根据银行要求,浙江上峰阳光 新能源有限公司需为铜陵新能源、颍上新能源和上峰绿润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上峰绿润的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所持股权质押给上峰新能源提供反担保, 担保期限 10 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3 年 11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