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 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