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规范、 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水平 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有效控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工作是 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应为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