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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YATAIYATAI(SZ:000691)2023-12-12 13:2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运作程序,保障监事会依法有效地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监事会通过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由公司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 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