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 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 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