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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瑞基因: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特设立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或简称合规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指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设在秘书处,负责合规管理委员会的日 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独立董事,且至少 1名具有3年以上法律、财税或企业管理方面实务经验。 第五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