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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 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周建民、潘桂岗、肖慧琳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京蓝科技")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