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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与履职保障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并保证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