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至少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