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