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在全面了解相关 情况后,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四)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开展造成不良影响, 1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 联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事项 (一)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 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关于与建设银行续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暨为客户提供 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议案》事项 (一)与合作银行开展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 缓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