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三至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1月1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