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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000751HLD ZINC(000751)2024-04-19 10:32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的 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一)至(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本条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