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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粗体字为本次修订内容)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西藏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 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下属公司之间的资金往 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包含)以上的股份, 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 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