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五月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2024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印章刻制、保管 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2024 年 5 月) 第二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使用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董事长签字审批同意后由指定 部门负责办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长决定并签字同意。由董事会秘书 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四条 印章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管理保管或由董事会安排的专人负责保管。 第五条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有保密措施的场所,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其他人 代管。 第六条 印章移交必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 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七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印章只能用于董事会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议、说明、声 ...